铜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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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05-15 16:05

来源: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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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新区西南环线等基础设施整体打包“1+N”PPP项目和赵氏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的建议》(第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新区建设步伐,市级财政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不断加大对新区建设的投入力度,有力地支持了新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2016年,各级财政共补助新区各类资金3246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新区14077万元。此外,为了妥善解决新区华原西道建设和拆迁问题,市财政在2016年税收严重短收、财政收入调减3.35亿元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14日筹集5000万元支持新区华原西道建设,11月23日又筹集1亿元用于新区“1+N”PPP项目补贴(西北环线等5条城市道路和2条地下综合管廊),从根本上缓解了新区建设资金紧张问题。在加大对新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为了缓解新区到期债务还款压力,2016年市财政安排新区置换债券资金13916万元,切实降低新区债务成本。同时,安排新区新增债券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搬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支持新区发展。

您提出的将新区正在包装的西南环线“1+N”道路基础设施PPP项目和赵氏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运营费用等由市级承担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规定,财政支出责任应与财政事权相适应,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以上建设项目属于新区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建设责任主体是新区管委会,应由新区承担支出责任,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相关支出。

对您提到新区财政现状和PPP项目可行性资金缺口问题,我们建议通过两个渠道统筹解决。一方面,建议新区紧紧抓住中省投资重点,特别是道路建设项目,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市财政将提供全方位的配合和支持,争取中省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同时,建议新区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的力度,对新区开发建设以来出让土地欠缴的收入进行全面清理,对常年闲置的土地依法进行收回,重新进行出让,实现的收入可优先用于新区道路建设。另一方面,市财政将充分考虑新区的实际困难,对新区落实支出责任方面存在的收支缺口,除通过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安排外,加大对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通过市级PPP基金和财政奖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新区PPP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的建议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铜川市财政局 ? ? ? ? ? ? ? ?

2017年5月12日 ? ? ? ? ? ? ?


(联系人:袁涛??? 电话:0919-3281611)

[编辑:邵华]
[审核: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