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8-00502 | 发布机构: | 综合科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16:33 | 文号: | 铜财综〔2018〕5号 [有效] |
关键字: | 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 |
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环境保护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物价局、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8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物价局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综合科-石栋丽]
[审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