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2018-00504 | 发布机构: | 综合科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16:41 | 文号: | 铜财综〔2018〕15号 [有效] |
关键字: | 阶段性水利建设基金降费政策 |
各区县财政局、水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耀州支行,工行铜川分行,农行铜川分行,建行铜川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铜川市分行: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落实阶段性水利建设基金降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综〔2018〕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水务局
铜川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铜川市中心支行
2018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综合科-石栋丽]
[审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