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
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 |
服务部门 |
铜川市财政局 |
办理时限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 20日内。 |
联系电话 |
0919-3281611 |
办理地址 |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 |
办理时间 |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服务内容 |
市本级政府预决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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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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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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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办公室]
[审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