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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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6-05-09 00:0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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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旭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块下达资源枯竭型转型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支持印台区加快发展,市财政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转移支付补助积极支持印台区发展。2015年,中省市共补助印台区各类转移支付收入94197万元,总量居区县第二位。同时在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转贷3000万元,主要用于促投资稳增长项目,通过加大对印台区的各项补助,有力地支持了印台区各项事业发展。

2008年,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后,中省给予我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和中省财政关于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必须编入年初预算,细化项目,不得切块下达和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转型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资金重点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及社会保障、产业发展、化解债务等方面,年初已将资金全面细化到具体项目,其中财源建设项目、园区建设项目、景区建设项目和PPP发展基金等项目主要用于区县,印台区可按程序向市政府分管领导申报,争取更多项目支持。

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协助印台区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省资金的支持,同时市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印台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印台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感谢您的建议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建议。

 

 

铜川市财政局

2016年5月9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财政局,电话:0919-328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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